信任遭踐踏 幼兒園會計16年侵占近1700萬遭判刑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一家知名幼兒園爆發內部監守自盜案件。一名在該園任職長達16年的劉姓女子,利用擔任會計兼總務的職務之便,因個人債務問題,竟將腦筋動到園方的資金上。她長期竄改財務報表與薪資明細,前後侵占及詐領金額高達1696萬元。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2月。
根據檢警調查,劉女自2007年起便在該幼兒園服務,深獲園方信任。然而,她卻因個人在外有債務壓力,利用製作收支報表與薪資單的機會,多次虛報、更改金額。園方出於長久以來的信任,僅根據她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對,未曾深入稽查,使得劉女得以在多年間持續挪用公款。
直到近年,園方察覺財務數字反覆出現異常,才於2018年起決定深入清查帳目,赫然發現多年來遭侵占的金額竟已累積超過1696萬元。在法院審理期間,劉女對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法院查證後確認,她侵占的款項高達1668萬餘元,並另外詐領了27萬餘元的薪資。
儘管事發後劉女歸還了100萬元現金,並將用贓款購買的BMW轎車折價30萬元抵償,但仍有超過1538萬元的款項未能還清,且雙方並未達成和解。合議庭法官認為,劉女身為會計人員,辜負了園方長達16年的信任,其行為嚴重破壞了財務秩序,並對園方造成重大損失,因此判處業務侵占罪3年10月,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8個月,合併應執行4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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