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施工噪音檢舉500餘件 實際開罰僅13件 議員質疑有問題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台中市正進行中的大小公共工程有上千件,因施工造成的噪音往往造成鄰近民眾痛苦不已,市議員林祈烽和施志昌兩人表示,從去年1月至今年4月,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檢舉公共工程噪音事件就高達528件,但環保局最後檢測開罰的案件僅有13件,罰款金額才4萬2000元,民眾質疑是否因公共工程比較不會開罰?也因開罰案件少、罰款金額低,難怪噪音污染案件有這麼多件!
林祈烽和施志昌10日在市議會都建水業務質詢中詢問3位局長有關公共工程的噪音污染問題。林祈烽說,服務處經常都會接到民眾反映,指公共工程的噪音污染讓大人和小孩都受不了,全台中市現在有多少公共工程正在進行中?這些製造噪音污染的廠商是不是會被開罰?
根據環保局的資料,從去年1月至今年4月,民眾陳情或投訴台中市公共工程製造噪音污染的案件共有528件,平均一個月超過30件以上,一天最少就有一件。林祈烽和施志昌兩位議員批評,這個數字實在有夠離譜,為什麼公共工程的施工會有這麼高的噪音污染、還惹來這麼大的民怨?
不過,更離譜的是,民眾投訴後,環保局派員到場檢測,最後開罰的案件只有13件,罰款金額總計才4萬2000元。林祈烽質疑,為什麼民眾陳情公共工程製造的噪音污染案件這麼多,最後開罰的件數和金額卻這麼少,是不是因為公共工程都由公家機關發包,所以環保局較不會開罰?負責發包的機關會不會知道承包廠商因空污、水污或噪音污染案件遭環保局開單告發?
建設局長陳大田說,公共工程施工因整地、搭建或拆除原因,難免會有大的聲響,施作過程中,都會要求廠商要做好減噪和防塵的設施,施工時段也要求選擾民最少的時間,但還是難免會有聲音超過環保規定的情況。廠商如因環保案件遭開罰,發包機關都會接獲通知,並列入工程履歷上的記錄,所以市府都鼓勵廠商要配合環保政策,減低帶給民眾困擾的影響。
副市長黃國榮指出,環保局開罰案件少可能因行政裁量權的決定而給予廠商勸導改進的機會,所以處罰的案件就比較少。林祈烽表示,政府的施政應該具有帶頭和示範效果,而不是招標發包後就放任廠商去施作,造成的相關污染卻由附近的民眾來承擔;他要求各機關應做好把關和監督工作,不要讓擾民的事件一再發生。
認真的議員要按讚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