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有關中火裁罰金額
《來稿照登,內容不代表新華觀點》
針對中火違法重啟2號燃煤機組,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獲報後於6月24日連夜前往稽查蒐證,發現中火雖沒有燃煤,但已點火預熱,依照空污法裁處200萬元並命停工。
6月25日及27日再分別由副局長陳宏益及副市長黃國榮,親自率隊稽查中火運作情形,確認中火2號機組已確實投煤發電,且27日發電量已達到裝置容量95%以上,接近滿載,因中火假日違法操作、未遵守停工命令等事證明確,環保局今(29)晚宣佈依空污法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罰法定最高額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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