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學生! 中市教育局聘校外教授與律師調查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有關台中市某國中導師與該班學生衝突、不當管教、體罰等事件,教育局表示,經查事發時校長及學務主管確有介入處理,但前段時間是以輔導及協調方式處理。
教育局知悉此案細節後,認為情節嚴重,6月17日要求學校慎重嚴謹調查。22日教育局約見羅校長、陳師及相關人員了解辦理進度。為增加調查小組客觀性、公正性及公信力,要求學校增加校外委員參與調查,於本學期結束前,陳師上課時間,每節課均應派員到教室瞭解陳師上課情況,保障學生權益。
教育局指出,本案學校除已召開二次調查小組會議,並決定另邀請一位校外教授及一位律師參與調查,正式組成調查小組,於端午連假期間,依據教育局要求,於6月28日上午10時召開第一次正式調查小組會議,並將陸續訪談相關師生。
教育局要求學校調查務必採取勿枉勿縱的原則,秉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完成調查報告;報告撰擬完成後,送學校「教評會」討論議處。
此外,社會局指出,該案經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調查,陳姓教師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15款規定,將移請社會局兒少科及教育局進行後續處理與裁罰。
另教育局針對該師將學生輔導資訊洩漏給學生投訴對象,完全不符輔導專業倫理規範,將一併列入調查小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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