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王立任、謝志忠議員,召開某國中畢業班學生投訴陳姓導師案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王立任議員與謝志忠議員,日前分別接獲台中市某國中畢業班學生投訴陳姓導師。今日王立任議員、謝志忠議員偕同張玉嬿議員與該畢業班6位學生與學生家長,共同召開記者會。
根據賴姓受害家長說:「陳姓女老師擔任他孩子國一至國三導師,但他的孩子這三年備受老師言語、行為羞怒,使孩子身心出現極大傷害;還說他試圖請孩子向學校輔導室請求協助,結果輔導室反而破壞承諾原則,透露給孩子的導師知道,殊不知導師就是迫害者,如此毫無輔導專業。」家長怒問「誰敢把孩子交給學校?」
同樣班級的葉同學指控陳姓導師經常情緒暴走,在班上飆罵同學,聲音大聲到整棟大樓都可以聽到;同學還指出老師採用分化、孤立,帶頭歧視班上資源班同學,甚至以成績優劣、明令成績好的同學不能與成績差的同學在一起。
另外,其中黃姓學生家長更是直言自己孩子,遭到導師打巴掌。家長說:「孩子為了避免另一位班上同學投訴導師的小卡,被導師發現,影響即將畢業的班級氣氛,在爭執過程中被導師打了一個巴掌;當天孩子回家後,我打電話向導師詢問求證,反遭導師嗆聲、掛電話。」
經台中市議員王立任調查,發現陳姓導師誇張行徑不止如此,在該班國二時就涉及多次體罰學生。
王立任議員說「該班導師在國二時就已發生體罰行為,賴姓同學也在國二請求輔導室協助,學校卻完全未有作為,也未啟動相關處理流程,進行調查、輔導、教評會、報請教育局。」王立任還說「教育局做為主責機關,應主動介入調查,假若陳姓導師已符合教師法第14條情形之一,理當教育局應做為學校後盾,對於不適任教師,該解聘就解聘,而不是為保障教師工作權忽略學生受教權。」
謝志忠議員則說:「師者傳道授業解惑,同為父母的他感到心疼,一位導師三年來以號碼叫學生,一視同仁不分成績,這就是霸凌。針對這種霸凌要盡快啟動不適任機制。」
同為出席的王翼升律師,補充說道:「針對黃同學、賴同學遭受霸凌部分,老師可能會涉及刑法傷害罪、公然侮辱罪,也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15款。但重點是,學校發現不適任情事,應立即依照教師法、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啟動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處理流程進行調查、輔導、召開教評會、並報請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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