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羅生門 統促黨何建華「共諜」案三審無罪定讞,背後真相為何?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何建華,因被控接受中國統戰部金援、在台發展組織,並散布總統蔡英文「假學歷」假訊息,而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提起公訴。然而,一審、二審皆判何建華與媒體人包克明無罪,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仍維持無罪判決,全案至此塵埃落定。這起備受矚目的案件,不僅牽動兩岸敏感神經,更引發社會對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界線的深思。
根據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何建華與媒體人包克明分別擔任財團法人中華婦女聯合會的理事長與秘書。檢方指控,兩人自2016年5月起,為獲取中國對台灣實施統戰的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北京市台灣事務辦公室等單位的金援,以期順利進入台灣政壇,長期以「在台陸配回娘家」、「兩岸婚姻家庭」等名義,在台灣舉辦各類活動。這些活動不僅被指控是為中國蒐集機構發展陸配組織,更進一步受全國台聯副部長高偉等人指導,積極推動「兩岸統一、一國兩制」的政治主張。此外,檢方還查出,何建華與包克明受北京市台辦調研員王正智指導,刺探並蒐集具有台獨理念的台灣人赴中國的資料,意圖對台灣內部造成影響。
檢方特別指出,在2019年總統大選期間,何建華涉嫌接受中國「台灣同學會」副會長黃信瑜人民幣三萬元的金援,並散布總統蔡英文「假學歷」的假訊息。黃信瑜甚至提供新聞稿給何建華,要求其轉送給媒體人彭文正、年金改革聯盟、軍公教聯盟等團體,企圖藉此製造選舉紛爭,影響台灣社會安定。檢方認為,何建華在發展組織期間並無正當收入,其資金來源均來自中國大陸,並在2019年12月自金門搭機返台時被攔查,檢調隨後在其住處查獲匯款單、存摺及現金四十萬元,這些證據均被檢方視為其違反國安法的關鍵事證。
然而,面對檢方的嚴厲指控,法院歷經一審、二審乃至最高法院的審理,最終均作出了無罪判決。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對檢方提出的證據進行了嚴格檢視。針對何建華指示包克明撰寫的工作計畫,儘管其中包含「共同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經濟繁榮,提升兩岸婦女之國際地位,復興中華民族統一大業貢獻力量」等字眼,但法院認為,這些表述僅屬於政治理念的宣示、期盼、建議或個人意向的表達,並不能直接認定其構成違法發展陸配組織的行為。法院強調,檢方未能提出具體事證,證明何建華在台發展組織的行為已達到危害國家安全的程度。
至於散布蔡英文「假學歷」假訊息的部分,法院根據何建華與大陸地區台灣同學會副會長的對話內容,認定對方至多僅願贊助衣服、面具、紙張等物品,並無證據顯示何建華收受金錢後,率眾在凱道攻擊元首。法院認為,檢方未能提出確鑿證據,證明何建華與包克明散布假訊息的行為,已構成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犯罪。在缺乏具體犯罪事證的情況下,法院無法僅憑政治立場或言論,就認定其違反國安法。最高法院最終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使得這起備受爭議的案件,以何建華與包克明的無罪定讞畫下句點。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