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半路攔警稱車子不見,驀然回首,車子就在不遠處
記者曾彥霖\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派出所員警巡邏時,1名68歲的蕭姓男子急忙攔下巡邏車表示,停在路邊的自小客車不見了,耽心是被偷了,經過員警分別徒步找尋,順利找回車輛,原來是蕭男記錯了停車位置,對員警滿滿的歉意與感謝。
北屯派出所警員柯俊銘及吳家齊115年1月4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時,13時20分許,行經太原路3段與東山路一段138巷口時被蕭姓男子攔下,急忙表示來自彰化,中午時將自小客車停放在東山路1段138巷內1處鐵皮工廠前,但逛完對面的跳蚤市場後,發現車子不見了,耽心被偷了,因此攔下員警請求協助。
員警仔細看了一下蕭男所稱的停車位置並沒有紅黃線,地面上也沒有拖吊場留下的字跡,員警請值班幫忙向拖吊場查證,確認蕭男的車輛沒有遭拖吊,但調閱路口監視器確實有看到蕭男的車輛經過;由於蕭男來自於外地,員警研判蕭男有可能是記錯停放位置,於是分頭徒步在附近巷道找尋,果然就在距離250公尺的東山路一段50巷內找到該車,蕭男對於自己記錯停車位置感到很抱歉,也很感謝員警的幫忙。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呼籲,年節將近,民眾多有外出旅遊的規畫,若有前往陌生環境,停車時可拍照紀錄停車處附近的街景、建築物或門牌號碼,以利要離開時能快速找到停車位置,以免因為找不到愛車,壞了出遊的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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