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的司法震撼彈 從「不懂法律」到「自曝其短」的抗爭新哲學
新華報導\說故事
近日,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面對起訴內容,公開表達了強烈的不解與憤慨。他聲稱「法律到底怎麼了,法律難道可以隨便寫?」並直指這是「司法迫害」,檢察官的作為「真的很誇張」。陳之漢更進一步表示,已指示律師聲請法庭公開直播,甚至要求總統賴清德出庭作證,揚言若賴清德以害怕為由拒絕,這將是一樁「冤案」。此番言論一出,輿論譁然,也為這場司法攻防增添了幾分戲劇性。
然而,有觀察者指出,陳之漢這些看似義正詞嚴的「氣話」,實則可能「自曝其短」,透露出其內心的恐慌。回顧台灣民主發展歷程,當年尚在野的民進黨先輩們,為抗爭國民黨威權統治下的白色恐怖,無懼被捕、判刑,甚至入監服刑動輒10多年,卻鮮少有人高喊冤屈,反而展現出義氣凜然、令人欽佩的風骨。彼時的抗爭者,以肉身承擔政治壓迫,其精神力量成為推動社會變革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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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取自網路) |
時至今日,民進黨已然執政,卻被部分評論者認為「走回頭路,比國民黨還國民黨」。在此背景下,陳之漢若真欲以「抗爭之士」自居,且其言論確實涉及「恐嚇」而遭起訴,那麼,被起訴本身或許並非「丟臉」之事。反而,這正是彰顯其「敢說敢當」氣魄的絕佳時機。
與其在法庭上聲嘶力竭地質疑法律,不如選擇靜默,甚至效法前輩們的風骨,以絕食等更為激烈的手段抗議,拒絕易科罰金,毅然走進監獄。如此一來,方能真正體現其所言的「抗爭」精神,而非僅止於口頭上的「司法迫害」控訴。
畢竟,在一個被認為「法律難道可以隨便寫」的時代,身體力行的犧牲,或許才是最響亮的無聲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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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有氣魄嗎?恐嚇罪刑責不高,怕啥?不要怕!要硬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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