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修正草案引言論自由爭議 陸委會強調不容雙重標準
新華報導\1987創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今日審查行政院版「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其中針對公開鼓吹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者,將處以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的罰鍰。此修正內容立即引發在野黨的強烈反彈,批評此舉恐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
針對外界質疑,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受訪時提出反問。他指出,若有人在網路上公開表示希望特定對象能打過來消滅台灣,社會是否能容忍此類言論?梁文傑強調,此議題不應存在雙重標準。他進一步比喻,若個人在網路上揚言搶劫或縱火,法律上將會予以禁止;同理,對於鼓吹戰爭、意圖消滅國家主權的言論,亦不應被允許。
本次修法明確規範,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等公開方式,鼓吹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以消滅我國主權。違反者將面臨最高100萬元的罰款。此外,修正草案亦增訂條款,現役軍人或公務員若故意觸犯「國家安全法」相關規定,其刑責將加重1/2。
另一方面,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日前提案,建議將現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更名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此舉引發了關於「兩國論」的討論。對此,梁文傑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一部極為重要的法律,任何修正都必須建立在社會廣泛共識的基礎之上。他強調,陸委會的立場是,任何相關修訂皆需經過充分的社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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