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貪污還是冤案?前議員冉齡軒的司法困境與血淚控訴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一場圍繞著助理費的官司,讓前台中市議員冉齡軒的政治生涯與個人清譽,在司法與輿論的風暴中載浮載沉。當二審法院的判決再次將她推向風口浪尖,冉齡軒與其律師團隊發出沉痛的聲明,直指全案是「先射箭再畫靶」的司法冤案,並揭露了案件背後疑似的政治操作與制度濫用,為這起看似單純的貪污案,投下了更為複雜且引人深思的變數。
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源於檢方指控冉齡軒詐領助理費。然而,冉齡軒方面堅決否認。她透過律師團隊指出,整起案件並非她主動侵占或圖利,而是由前助理一手主導製作的帳冊所引發的司法誤導。團隊聲稱,檢方的起訴邏輯是「先假設犯罪,再用帳面拼湊罪名」,這種預設立場的作法,完全扭曲了事實的全貌。律師楊玉珍的團隊經過全面對帳後,驚訝地發現,助理費不僅分毫未進冉齡軒的私人口袋,她與先生邱裕明反而為了維持服務處的正常運作,每月持續自掏腰腰包補貼助理的各項支出。最終核算下來,他們實際多支付給助理的金額高達十四萬餘元。這個數字猶如一顆震撼彈,直接挑戰了檢方「貪污圖利」的指控基礎,冉齡軒方面認為,這足以證明案件的本質僅是「行政管理疏忽」或「助理帳務不清」,而非貪污重罪。然而,如此關鍵的證據,卻似乎未被原審法院充分詳查,判決幾乎是依循著檢方的指控做出,這讓她深感司法天平的嚴重失衡。
官司纏身的同時,另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早已在輿論場上開打。案件偵審期間,媒體以「貪污」為標題的大篇幅報導,如潮水般湧來,迅速將冉齡軒多年來清廉問政的形象淹沒。她強調自己從無任何前科,卻在司法判決未定之前,就被輿論貼上了難以撕下的標籤。這種「媒體未審先判」的現象,不僅對她的選情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更形成了一股強大的「社會觀感壓力」,無形中影響了司法的獨立判斷,使其傾向於從嚴定罪。冉齡軒方面痛陳,這種「司法未確定、媒體先入罪」的雙重不公,已然踐踏了憲法所保障的無罪推定原則,更是對其人格與基本人權的嚴重侵害。
更讓冉齡軒團隊感到不平的是,案件背後濃厚的政治操作痕跡。據其所述,提告的前助理們,選擇在選舉前一年這個敏感時機集體發難,其意圖阻止她連任的政治動機昭然若揭。然而,司法體系在處理過程中,卻啟動了「證人保護」機制。這項原本立意良善的制度,在此案中卻可能遭到濫用。冉齡軒方面質疑,相關助理在缺乏充分交叉對質與嚴謹查證的情況下,得以憑藉單方面的證詞影響判決走向,甚至可能因此獲得「賣主求榮」的潛在利益。這使得證人保護法的美意蕩然無存,反而淪為有心人士設局陷害政治人物的工具,讓一場本應追求真相的司法程序,蒙上了政治鬥爭的陰影。
從冉齡軒的視角望去,這是一場典型的「烏龍入罪」。她堅信自己從未有貪污圖利的事實,卻因司法的偏頗、媒體的渲染以及選舉的操弄,而蒙受不白之冤。如今,她將最後的希望寄託於司法,懇請法院能秉持比例原則與最後的良知,撤銷原判,回歸事實真相。這不僅是為了還她個人一個清白,更是為了避免司法資源持續浪費於充滿政治算計的訴訟之中,守護司法應有的公正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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