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網謠傳「台中為大陸人士最好買房入籍城市」 中市府嚴正澄清:移民、投資或取得土地皆需中央許可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有關網謠傳「台中為大陸人士最好買房入籍城市」,中市府嚴正澄清,與事實不符,相關說法純屬業者誇大話術,投資或取得土地權利皆需中央核准。另移民業務屬內政部移民署權責,與地方無涉。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澄清表示,有關外資來台投資設立公司、增減資或轉投資,均須先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提出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後,方可在台投資,相關審查權責在中央,並非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經發局強調,外國人、港澳或大陸地區人士來台投資,皆須依規定向經濟部取得投資許可;市府受經濟部委辦的公司登記業務,也都是依照經濟部訂定之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並無較寬鬆或簡化程序。
地政局指出,大陸地區人民欲在台灣取得土地權利,必須依據內政部訂定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申請核准。經市府初審、中央核准兩階段,並非外界謠傳的「百分百通過」。
地政局呼籲,市民朋友及大陸地區人士切勿聽信不實廣告或不肖業者花言巧語,應循合法途徑依規申請,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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