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下水道清淤款項未專用?國土署:已要求地方政府改善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監察院指出中央補助地方的雨水下水道經費,實際用於清淤比例偏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日回應,已於去年檢討並要求各縣市政府落實專款專用,並將其作為未來補助款的參考依據。
監察院日前根據審計部資料提出調查報告,指出補助款多數被用於設施維護或搶修,而非核心的疏濬清淤工程。對此,國土管理署說明,此情況主因是縣市政府普遍會將水利設施的疏通、修繕及日常維護等工作,整合後委由鄉鎮公所統一發包。
國土管理署表示,為改善此狀況,已在去年修正管理規範,並加強訪查評鑑機制。該署也強調,面對極端氣候帶來的挑戰,地方政府應善盡責任,確實執行清淤防災工作。
國土管理署補充,目前已透過資訊系統要求地方政府預先提報清淤長度,並定期開會檢討成效。未來將持續依據監察院的意見,精進相關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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