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近5億!藍海地產高層判重刑,董座、執行長分別入監10年、12年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藍海地產公司以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HVR)投資案為名,非法吸金近新台幣5億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今(19)日上午做出二審宣判。合議庭維持原判,認定董事長劉威廷及執行長李進倫違反銀行法,分別重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與12年,並駁回其上訴。
判決指出,劉威廷與李進倫自2016年10月起,透過說明會、網路文宣及業務員推銷等方式,向不特定民眾招攬投資。他們主打「HVR投資案」,承諾投資人每年可獲得5%至7%的高額利息,並在6年至24年不等的期滿後,保證返還100%至112%的本金,以此手法吸引了78名投資人投入資金,總金額高達泰銖5.22億元,約合新台幣4.78億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進倫在本案中居於主導地位,因此判處12年重刑,並沒收犯罪所得262萬元;劉威廷則判刑10年6個月,沒收犯罪所得250萬元。兩人上訴後均否認犯行,但未被法官採納。
同案被告、擔任公司幕僚長兼法務的黃耀正,原審被判5年徒刑。二審法官考量他雖為共犯,但主要負責草擬合約、法律諮詢等內部事務,並未積極參與招攬,且需聽命於李、劉二人,犯罪危害性較低。因此,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其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沒收犯罪所得約90萬元。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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