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區區2450元賭上政治生命!新竹關西鎮代會主席貪污罪成立,一審判決出爐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因被控詐領區區2450元的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而捲入貪污官司。新竹地方法院於25日作出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羅仕典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羅仕典在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詳加研究,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他也特別澄清外界關於他將被立即解職的傳聞。羅仕典強調,根據法律規定,民意代表必須在貪污案件三審定讞後,才會面臨解職問題。他指出,目前的不實訊息已對他造成困擾,因此有必要向大眾說明,以正視聽。
此案源於去年4月12日的一場會議。檢方調查指出,羅仕典身為關西鎮代會主席,與郭姓議事人員均為公務員。依規定,民意代表若未實際出席會議,不得領取相關費用。然而,檢方發現,羅仕典當天明明缺席鎮代會的臨時會,但簽到簿上卻出現了他的簽名。
檢方深入追查後發現,涉案的郭姓議事人員在會議當天上午便已製作好撥款清冊並完成匯款。事後,卻私下將簽到簿交給羅仕典「補簽」,藉此偽造其出席紀錄,使其成功詐領了2450元的費用。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將羅仕典與協助造假的郭姓議事人員,雙雙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褫奪公權2年,並給予緩刑4年及交付保護管束的處分。兩人皆有上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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