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宿舍縱火殺人案宣判,菲籍男子因感情糾紛遭判15年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針對一起發生在移工宿舍的縱火殺人案做出宣判,菲籍移工尼克因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另因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刑滿後將被驅逐出境。
法院調查指出,被告尼克因懷疑同事格雷恩向其妻子造謠,導致婚姻破裂,因而心生怨恨。此外,他也對另外兩名同事羅杰與杰米感到不滿。
根據犯罪事實,尼克在去年11月預先購買了汽油、噴燈及鐮刀等作案工具。同月23日凌晨,他趁著格雷恩與羅杰熟睡時,闖入兩人居住的宿舍房間潑灑汽油並點火,引發大火。當格雷恩試圖逃生時,尼克持鐮刀對其頭頸部揮砍,並阻止其逃離,最終導致格雷恩在火場中喪生。
犯案後,尼克還前往另一間宿舍,將易燃液體潑灑在熟睡的同事杰米臉上,對其進行恐嚇。
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認定尼克的行為構成殺人既遂、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以及恐嚇危害安全等多項罪名,最終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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