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呼籲 強化中藥管理 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今日6/6在監察院陳情前表示,在台灣中藥一向是以藥品來管理,因此不論原料、製造或販售,皆需受藥事法來管理。主管機關也應依循此管理機制,逐步強化中藥的管理,將中藥藥品製造,逐步納入製造工廠GMP,才能提升中藥的品質與安全。
同時,對於中藥調劑、販賣等也基於同理,從學校教育端到執業人員的智能提升,也應朝著跟西藥一樣,由經過國家考試的專業人員管理以保障病人用藥安全。
所以政府的相關措施與政策,都應以嚴謹的態度,強化中藥的管理及品質與安全,讓中藥管理能合法化、現代化、科學化,並走向國際。
基層藥師協會常務理事林素鳳表示,108年12月9日時任衛福部部長陳時中發函給藥師公會全聯會(衛部中字第1080141270號函),說明藥事法第103條第二項之規定,確定為落日條款。既為因應傳統中藥商保障工作權之過渡條款,即是解決當時未經國家考試合格即從事中藥販賣既存業者在法律變動後之轉型與退場問題。
沈采穎說在110年7月時「衛福部研商中藥相關人員管理制度」會議當時的主席、衛福部石次長在會議現場,都說了應可請立法院修正此條文,才是基本解決之道!
沈采穎說解釋性的行政規則不能牴觸法規命令,法規命令不可牴觸法律。如今,衛福部又斷章取義曲解藥事法103條第二項,自行變更條文解釋,這樣的中藥管理的態度與方法,衝擊與後果,其實是陷中藥於死地!因為會導致民眾對中藥的不信任!
綜上所述,今天值班監察委員紀惠容充份瞭解基層藥師協會的真正訴求,是為「民眾之中藥用藥安全著想以及中藥發展之科學化與國際化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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