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加強管理自助選物販賣機 中市經發局:每週定期稽查、追蹤至改善為止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3)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王立任、謝志忠、張玉嬿、黃守達、林德宇關心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機業者管理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據統計,台中自助選物販賣機違規樣態最多的是占用馬路與騎樓,第二名是造成夜間喧嘩,第三名是放置不當物品,市府每週定期稽查,若查獲違規占用騎樓,會先請店家改善,屢勸不聽即請道路主管機關移除;另針對噪音或放置不當物品,也將視違規內容移請主責機關依規處置,維護民眾權益。
經發局說明,經發局自112年至去年5月止針對自助選物販賣機業稽查共計754家,其中距離國民中、小學基地境界線未達50公尺者,經命令停業後仍繼續營業共計裁罰10家,罰鍰金額共20萬元,將持續追蹤至改善為止。
有關議員建議將高中納入距離限制規定,經發局參考修法公聽會上的民眾意見,並考量民法公民權已下放至十八歲的規定,顯見認同高中生具備一定選擇的能力、克制能力及消費自制能力,因此暫不納入規範。
另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業於113年10月14日訂頒「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其中有關機台應標示經濟部評鑑分類為非屬電子遊戲機,將再函請台中市自動販賣商業同業公會加強向所屬會員宣導,並由經發局列為重點稽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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