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總統府專員涉性侵案判決出爐,竟因「合意說」被駁回!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近日,一宗震驚社會的性侵案件終於揭曉終局。擔任總統府辦事專員的林姓男子,因涉嫌在山上約見女網友時,趁機強行猥褻並性侵,經法院判決確定,面臨嚴重懲處。
據悉,案發於2023年7月,林男在網路上結識一名女網友,並邀約一同前往碧山巖賞夜景。行至山區時,林男開車載女方上山,但在停車場和路旁,卻在車內對女方進行猥褻與性侵。女方事後提告,經一審法院判處林男1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因雙方達成調解,判處緩刑4年,並附帶保護管束。
然而,案件並未就此結束。總統府隨即將林男移送懲戒法院,認為其行為嚴重損害公務員的名譽與政府的信譽。林男辯稱自己與女網友屬合意行為,並表示考量到機關形象,才會選擇認罪與和解。但法官根據手機錄音資料,明確聽到女方多次大聲拒絕、哭泣,喊出「不要」的次數高達40多次。
法官認為,林男明知女方反對,仍強行侵犯,嚴重敗壞公務員形象,並對人民對政府的信任造成損害。最終判決撤職,停止任用4年。林男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法情事,駁回上訴,案件確定。
此案引發社會熱議,公務人員的職業操守與道德底線再次成為焦點,也提醒所有人,法律的公正與尊重他人意願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