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超巨蛋公告徵求可行性評估 中市運動局:回應市民期待導入運動產業園區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江肇國、周永鴻關心超巨蛋的推動進度與選址規劃,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運動局表示,「超巨蛋」案為民間自提BOT開發案,依促參法第46條規定,由民間提出整體構想書,包括選址、場館規模、附屬商業設施、旅館與停車空間等內容。經市府初步評估,此案符合市府「交通便捷、免徵收拆遷、腹地充足、商業潛力高」四大原則,具備可行性。
市府已於5月28日公告徵求可行性評估報告,徵求內容涵蓋民間參與效益、市場與財務評估、技術可行性、法律與土地取得分析,以及環境與交通影響等,徵求期至8月28日止。後續將依促參法辦理專家審查及公聽會,核定是否具可行性,並作為後續公告招商依據。
運動局指出,推動「超巨蛋」不僅回應市民對大型運動與藝文活動空間的期待,更借鏡東京巨蛋與新加坡國家體育場經驗,導入「運動產業園區」概念,整合體育、科技、醫療、觀光等多元機能。未來的台中超巨蛋將不僅是一座可容納3萬人以上的場館,而是兼具賽事舉辦、產業研發、休閒娛樂、科技應用等功能的創新基地,朝「運動創新產業研發中心」發展,推動以運動為核心、結合健康醫療、數位娛樂與智慧應用的新創產業群聚,打造台中完整的運動產業生態鏈,從場館經濟邁向區域創新經濟,提升城市國際競爭力與產業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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