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台中!父母殺嬰棄屍案震撼社會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地方法院於今日公布一宗令人髮指的家庭暴力與殺人案,兩名父母竟在孩子出生後,為了逃避責任,竟然將剛出生的嬰兒活生生沉入浴缸水中致死,隨後棄屍於水井中,震驚社會各界。
據悉,謝姓男子與柯姓女子為未婚男女,兩人因為家庭與經濟壓力,曾一度在產檢時猶豫是否要留下胎兒。112年5月26日,柯女在上班途中感受到腹痛,回到租屋處後,於謝男的陪同下,生下一名健康的男嬰。令人髮指的是,兩人竟然在嬰兒啼哭之時,將他放入浴缸中,以水淹死,並未施以任何照護措施。
更令人震驚的是,事後謝男將屍體包裹後,先後將屍體丟棄在水井中,甚至在警方尚未偵破前,主動向警方自首,協助尋獲屍體。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均有殺人與遺棄屍體的犯罪事實,且犯意聯絡,屬共同正犯。
法官指出,兩人對於嬰兒的生命毫無憐憫之心,且未有任何不得已之理由,完全是出於逃避責任的惡意行為。辯護律師曾主張柯女的行為屬於「不得已之事由」,但法院認為,她身體健康、經濟尚可,並未有真正的不得已理由,應依法嚴懲。
法院最後判決,謝男與柯女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月與10年8月,並就殺人與遺棄屍體兩罪分別執行刑期。法官表示,此案對生命法益的侵害極為嚴重,兩人作為父母,竟然在生命尚未成形之時就選擇殺害,令人髮指。
此案的審理結果再次敲響社會警鐘,呼籲社會各界重視家庭暴力與未成年子女的權益,並提醒未來家庭中的每一份生命都應受到尊重與呵護。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