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媒體報導「軍公教退休金調整選後無下文」等相關新聞,非屬實情,相關行政作業正在進行中,預計會在3月公告,特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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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今(24)日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定期退撫(除)給與相關報導,人事總處表示,軍公教退撫主管機關(國防部、銓敘部、教育部)已依法啟動調整機制,並於113年1月23日召開專業評估小組第1次會議,將調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定期退撫(除)給與,目前軍公教退撫主管機關正各自依法定程序將調整方案報請考試院及行政院會同核定公告。相關調整費用也將溯及113年1月,待程序完備後儘速撥補給退休(伍)軍公教人員,盡力縮減物價波動對退休(伍)軍公教人員的影響。
人事總處進一步表示,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定期退撫(除)給與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整,調整比率應由軍公教退撫主管機關共同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考試院、行政院會同核定公告。因此,定期退撫給與調整方式及程序均已定有法制化程序,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111年及112年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已超過5%,已達法定啟動調整條件,相關主管機關正在踐行法定調整程序中,待完成行政程序後即會對外公告,並非媒體報導所稱選後無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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