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義鍠議員為臺中街頭藝人 爭取便民新制度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街頭藝人感謝臺中市府文化局從善如流,能接受賴義鍠議員對他們的陳情建議,並將規定更改如下:
一、將街頭藝人證發放,由45天改成15天發放。
二、由申請民眾在線上即可自行列印街頭藝人證!
文化局此項改變在於(12日)有民眾用「賴」向賴義鍠議員陳情表示,外縣市申請街頭藝人證有收費,但申請時間只要一周,為何臺中市申請街頭藝人證,雖然不收費,但申請時間卻要45天,如果有弱勢族群,真的想靠街藝表演來賺點生活費,等45天會不會太久了。
賴義鍠市議員馬上反應給文化局施純福副局長,希望文化局能從善如流加快審查時間,經文化局開會後(13日)做出以下新規定:
一、將街頭藝人證發放由45天改成15天發放。
二、由申請民眾在線上即可自行列印街頭藝人證!
賴義鍠市議員對於臺中市府「苦民所苦、應民所需」馬上辦及從善如流的行動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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