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區轄內里活動中心場館外張貼防疫宣導公告自助互助、共體時艱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因COVID-19疫情嚴峻,市府於26日公告台中市境內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開罰,得依法處以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大甲區公所配合加強防疫措施宣導,除於大甲區里活動中心張貼防疫公告廣為宣導外,並不定時派區公所人員於場館外面週邊進行稽查,希望民眾外出務必佩戴口罩且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勿以身試法。
全國警察、消防救護、民政、環保、衛生等防疫人員於疫情期間為國人堅守第一線,請大家發揮同理心─好好保護自己就是保護別人,在公共場所應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勤消毒、常洗手,以及配合三級警戒各項防疫措施。
大甲區公所區長顏金源提醒民眾有洽公需求,可多加利用電話諮詢及線上申辦,減少外出頻率,以降低染疫風險。亦呼籲非緊急且必要之醫療行為,請暫緩進出醫院或診所等高風險場域;日常仍需注意保持自身健康習慣,提高對新冠疫情病徵之敏感度,以避免遭受感染及傳染他人。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