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峻阿伯不戴口罩 當眾罵警依法究辦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因應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強化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希望嚴守社區防線,孰料在昨(27)日霧峰分局國光派出所員警張嘉維、蔡欣宜於上午11時30分許巡邏時接獲轄區內大買家量販店人員來電報案稱有一名男子出現在其二樓販食區飲食未戴口罩,請警方前往取締,員警到場時發現年近60歲的古姓男子未佩戴口罩,警方告知最新的疫情規定,並請其戴上身上所攜帶的口罩,起初該名古姓男子配合並向警方表示須再借上個廁所即會離去,員警基於信賴與人道考量讓他先行如廁。
國光所所長黃琪勇受訪
警方本以為古男會佩戴口罩並如廁後離去賣場,卻在大買家量販店出口外又被店員攔住報稱這名男子假藉尿遁又上二樓販食區且沒戴口罩在遊蕩,警方馬上前去制止並要求立刻戴上口罩,古姓男子充耳不聞,警方確認其人別身份無誤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填立單據開罰,然而該名男子卻不願意簽名也不顧慮賣場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還在賣場內持續大小聲、無理取鬧,更稱「誰規定要戴口罩」要員警給他法律依據,還對員警辱罵「幹你娘、不要臉」等語,甚至舉起拳頭作勢要毆打警察,警方幾經勸阻無效,隨即當場壓制古男並依妨害公務依法送辦。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呼籲市民大眾要共體時艱,防疫視同作戰,警方會積極貫徹中央防疫政策,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外出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落實實名制等相關防疫規定,若有相關違規情事,警方絕對依法追訴,絕不姑息,值此疫情延燒之際,民眾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或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大家齊心團結抗疫,以免害人又害己。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