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北區魯肉飯業者餐點食安問題 中市食安處將派員稽查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民眾反映北區某魯肉飯業者餐點疑似出現異物情形,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將派員前往稽查釐清,若查獲不符衛生規範情事,將要求限期改善,若逾期未改善,可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指出,若稽查過程中查獲業者有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情事,將依法責令限期改善;屆期複查仍未改善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
食安處提醒,民眾如發現餐飲業者有衛生管理疑慮,可檢具相關照片、影片等事證,透過台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提出檢舉,食安處接獲通報後,將儘速依規查處,共同守護市民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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