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籲政府審慎評估《刑法》修正草案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恐違人權標準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行政院近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增訂重大犯罪「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規定,國家人權委員會於 1 月 16 日公布意見書,呼籲行政與立法部門審慎評估。人權會雖尊重修法回應社會安全關切的目標,但指出若以立法方式永久排除個別化審查的可能性,恐逾越憲法及國際人權標準的界線。
意見書強調,國際人權標準要求建立具正當程序、專業性及個別化評估的假釋審查機制,以判斷繼續監禁的必要性。
此外,人權會認為本次修法草案未納入「最低服刑期間」與相關審查機制,與其援引的英國「終身監禁命令」法制精神存在落差。人權會重申,臺灣已將多項核心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政府應參考各國法制與獄政實務經驗,研議更為層級化、刑責相符的刑罰設計,以在維護社會安全的同時,確保我國刑事法制不背離人權保障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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