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升官圖新難題:我的14職等局長,該「升」還是「降」?
新華報導\說故事
在警界,升官本是人人稱羨的喜事,但隨著直轄市警察局長職等飆升至簡任14職等,一條嶄新的職涯「燒腦題」也隨之誕生。這齣戲的最佳男主角,或許是前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他大概會感嘆自己「走早了一步」。
故事是這樣的:李局長從13職等的台中市警察局長位子上,風光「高升」至警政署擔任同樣是13職等的副署長。聽起來沒毛病,但偏偏在他調動後沒多久,老天爺開了個玩笑——直轄市警察局長的位子,咻一下,變成了尊爵不凡的14職等。這時間點抓得如此精準,堪稱警界版的「早買沒享受到折扣」。
![]() |
| 李文章擔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長時表現優異。圖:在議事堂接受徐瑄灃議員質詢。 |
這下子,未來的升官路徑圖就變得格外有趣了。過去,六都的警察局長調任警政署副署長,雖然實權可能打了點折,被戲稱為「明升暗降」,但好歹大家都是13職等,職等沒變,面子上還過得去,算是平調。
可如今,一位威風八面的14職等直轄市警察局長,如果接到命令要調往警政署當13職等的副署長,這該怎麼算?薪水或許可以「權理」成14職等照樣領,但職務本身卻是降了一級。這紙人事命令,究竟該寫「茲奉核定,調升為警政署副署長」,還是該誠實地寫「委屈您了」?
這場因修法引發的職涯黑色幽默,讓警界的「升官發財」老話,現在可能得先加上一個問號。未來的高階警官們在規劃自己的下一步時,恐怕得多準備幾張草稿紙,好好算一算這道「升」與「降」的數學題了。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