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妨害公務執行,一審遭判5年徒刑
新華報導\1987創刊
當地時間1月16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在「緊急戒嚴」事件後的一系列指控,作出了首次宣判。法院認定尹錫悅動用總統警衛處阻撓調查機關執法,以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名,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尹錫悅的律師在判決後立即表示將會提起上訴。
此次判決是尹錫悅因發動戒嚴而面臨的多項司法案件中的首例宣判。外界普遍分析,這次的判決結果,可能對後續其他相關案件的審理產生指標性影響,成為未來判罰的風向標。
事件源於2024年12月3日晚間,時任總統尹錫悅突然發表電視講話,以國會在野黨利用議席優勢癱瘓施政為由,宣布全國進入「緊急戒嚴」狀態。然而,韓國國會迅速反應,連夜集會並依法解除了戒嚴令,隨後正式對尹錫悅發起彈劾。
經過數月審理,韓國憲法法院於2025年4月最終裁定,尹錫悅發動戒嚴的行為違反憲法及相關法律,彈劾案成立,尹錫悅因此被罷免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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