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元購得假證照!輔大碩士女持偽造教師證應徵代理教師 遭判刑6月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一名李姓女子因持偽造的教師證照應徵代理教師職位,近日遭法院依偽造公印文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這起案件揭露了求職者不思正途,鋌而走險使用假證件的行為。檢警調查,李女明知自己未經教育部核發教師證照,卻早在2017年間,就透過雅虎拍賣以5千元的代價,向不明賣家購得一張偽造的「100年4月28日教育部中等學校教師證書」。
這張特種文書上,甚至偽造了教育部及時任部長吳清基的印文。去年7月22日,李女為了爭取台中市石岡國中代理教師一職,再次拿出這張假證照進行求職。所幸教育部在審核過程中察覺異狀,李女最終未能獲得教職,並被函送偵辦。經查,李女擁有輔仁大學碩士學歷,且先前曾有詐欺前科並獲假釋。她在被捕後坦承犯行,檢方認定其涉犯偽造特種文書及偽造印文罪,並從重依偽造公印文罪論處。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不循正當途徑獲取教職,竟使用印有偽造公印文的證書求職,雖然最終遭發覺而未實際獲利,但考量其教育程度等因素,最終依偽造公印文罪判處6月刑期,得易科罰金。此判決再次提醒社會大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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