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偵辦環保局貪瀆案再有進展,北屯區陳姓隊員收押禁見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北屯區清潔隊員涉嫌貪污的案件,於近日展開第二波行動,並在今日(3日)成功向法院聲請將涉案的陳姓清潔隊員羈押禁見。
本案由黃鈺雯檢察官負責指揮偵辦。繼今年9月4日發動第一波搜索後,檢方持續追查,並於10月31日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前往台中市內共39處地點執行搜索,範圍涵蓋涉嫌人的住家與辦公場所,同時約談了22名犯罪嫌疑人及1名證人到案說明。
經過檢察官漏夜偵訊,認定現任北屯區清潔隊員的陳姓被告,與先前已被羈押的張姓前隊員,自民國113年起,涉嫌共同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向非法的廢棄物代收業者收取費用,為其清運處理廢棄物。此舉不僅讓業者得以規避市府核定的高額處理費用,也使兩人從中獲取不法利益。檢方認為,兩人的行為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對主管事務圖利,以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名,犯罪嫌疑重大。
由於陳姓被告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其所涉罪名均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其可能逃亡,檢察官為確保後續偵查與審判程序能順利進行,認定有羈押的必要,於今日上午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准。至於其餘到案的被告,8人分別以新台幣3萬至10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候傳,另13人則無保請回。
台中地檢署藉此案重申,公務員應廉潔自持,依法執行職務。任何藉機收受賄賂或圖利特定對象的行為,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查嚴辦。地檢署也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公務員的不法情事,請勇於提出檢舉,共同維護政府的廉能形象與社會的公平正義,以預防類似的貪瀆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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