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日民宅遭縱火釀母女雙亡 檢方聲押禁見許姓嫌犯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中市烏日區今(4)日凌晨驚傳駭人縱火殺人案,一名許姓男子涉嫌駕車衝撞民宅並引發大火,導致屋內一對母女不幸罹難。臺中地檢署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警方迅速在案發後9小時內將許姓嫌犯拘提到案,並以其涉犯殺人、放火等重罪,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根據檢警初步調查,這起事件發生在今日凌晨2時許,許姓嫌犯駕駛一輛廂型車,至烏日區五光路一處民宅前,基於殺人及燒燬住宅的意圖,多次倒車猛力衝撞該民宅,引發爆炸及猛烈火勢。火災造成屋內一對母女逃生不及,雙雙殞命。
案發後,臺中地檢署立即指派張凱傑檢察官指揮烏日分局及鑑識單位展開蒐證,並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許姓嫌犯。專案小組於上午11時26分許,持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循線將許嫌拘提到案。與此同時,檢方也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啟動關懷機制,為被害家屬提供必要的協助。檢察官會同法醫對兩名罹難者遺體進行相驗後,已排定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定許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以及第173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檢方指出,其所犯罪名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相當理由認為他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更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行為的高度風險。為確保後續偵查及審判程序能順利進行,檢方認為有羈押的絕對必要,因此在訊後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地檢署嚴正表示,縱火殺人是剝奪他人性命、動搖社會安全的嚴重暴力犯罪,檢方將秉持依法嚴辦的立場,徹底追查犯罪動機與案件真相,以告慰被害者家屬,並彰顯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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