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屬政治評論 王義川「普發四萬」言論獲裁定不罰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日前因在政論節目中,以「台中市普發四萬元」為例,剖析他所稱的「假議題操作四步驟」,而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士林地方法院。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義川的發言本質上屬於政治評論範疇,並無散布謠言之意圖,且未對公共安寧造成實質影響,最終裁定不予處罰。
此案源於今年7月29日,王義川在政論節目上談論「假議題操作」現象時,引用了「台中市普發四萬元」的網路傳聞作為案例,並歸納出「丟假議題、製哏圖、讓對方澄清、再拿澄清打一次」的操作手法。此番言論隨即引發爭議,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楊植斗等人向警方檢舉,指控王義川為通告費而胡說八道,散布謠言。
警方調查後認為,王義川在明知台中市政府已澄清「普發四萬元」為不實訊息的情況下,仍在節目上公開陳述,其行為可能誤導民眾,影響公共安寧,因此依法將其移送法辦。
在法庭上,王義川辯稱,他當時是在引述網友整理的「國民黨操作手法」,並非自己憑空捏造,且在節目中已多次強調台中市長盧秀燕並無發錢計畫。他主張,其發言的目的是為了「協助澄清假訊息」,並分析假議題的操作模式,而非傳遞不實內容。
士林地院內湖簡易庭的法官審理後採納了王義川的說法。法官在裁定書中指出,《社維法》中「散布謠言」的構成要件,必須是行為人主觀上明知不實,且客觀上足以引發社會恐慌。然而,王義川的言論是在分析與評論假訊息的操作手法,並未意圖使人誤信其內容為真,也未造成公眾的恐懼或混亂。
最終,法官強調,王義川的談話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屬於政治評論的範疇,與「散布謠言」的法律要件不符,因此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不罰。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