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幕前的怒吼與偵查庭的靜默 館長陳之漢涉案的言論風暴
《 鄭杰的觀點 》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步入刑事警察局,隨後移送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最終以十五萬元交保。這起事件的法律程序迅速啟動,其背後的核心,並非複雜的商業糾紛或組織犯罪,而是源於他在網路直播中最具穿透力也最具爭議性的資產——他的言論。
本次陳之漢被約談並偵辦的涉案內容,主要圍繞兩段他在直播節目上發表的激烈言詞,這些言論被檢警單位認定已跨越單純的政治評論,涉嫌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
第一段引發爭議的言論,是針對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等學者倡議,應對國內可能存在的「第五縱隊」(指潛在的在地協力者)進行管制的提案。對此,陳之漢在今年6月初的直播中,情緒激昂地直接點名沈伯洋,並高聲怒斥:「你(沈伯洋)的那個法如果過了,我第一個就『砍你的頭』,你信不信?」這句極具暴力色彩的「砍頭說」,被視為直接對特定民意代表的人身安全發出威脅,成為檢警啟動偵查的關鍵引爆點。
第二段被納入偵辦範圍的言論,則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存續議題有關。陳之漢在直播中向執政的民進黨喊話,警告若政府官員做出他所不認同的決策,將會有所行動。他當時表示:「我現在宣布,你只要敢簽(指ECFA相關協議),你民進黨任何一個人,我跟你講,我一定會讓你付出代價。」、「你簽簽看,你只要敢簽,我們就一定會有動作。」這段話被認為不僅是政治施壓,其「付出代價」與「會有動作」等措辭,在檢方看來,帶有使聽聞者心生畏懼、擔憂人身或財產可能受損的暗示,同樣構成了恐嚇的嫌疑。
綜合來看,陳之漢此次涉案的核心,就是這兩段充滿針對性與威脅性字眼的公開發言。檢警單位的主要考量在於,以陳之漢身為全國性知名人物的巨大影響力,此類言論是否已超越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對特定個人或群體造成了實質的心理威脅與安全危害。
雖然陳之漢方面可能主張這僅是誇張的「比喻」或情緒性的「氣話」,但其言論的暴力程度與針對性,最終仍觸動了司法的紅線,使他從直播主的身分,轉變為刑事案件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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