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再開庭 監聽合法性成攻防焦點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海基會前董事長、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所涉貪污案,今(7)日下午於地方法院進行第九次程序準備庭。本次開庭主要勘驗起訴書中所指稱的最後一場會議錄音檔。庭訊結束後,鄭文燦身著黑色西裝快步離開法院,全程不發一語。審判長在聽取檢辯雙方陳述後,要求檢方於兩週內提交相關監聽報告,並裁定全案將於12月9日再次開庭審理。
今日庭審的焦點集中在監聽程序的合法性。鄭文燦的律師團隊主張,檢方最初是因懷疑廖姓父子行賄其他公務員而對其進行監聽,過程中才意外發現他們與鄭文燦有聯繫,進而持續監聽,此舉屬於違法另案監聽,因此取得的內容不應具備證據能力。
對此,檢方則反駁,表示是在合法監聽廖姓父子的過程中,才進一步追查出鄭文燦的涉案情事,因此不可能另案簽分調查。審判長潘政宏最終裁示,要求檢方在兩週內提出本案的監聽申請報告及法院的許可裁定公文,以供合議庭權衡判斷,並訂於12月9日上午十時續開庭。
回顧此案,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於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案中收受新台幣五百萬元賄賂。案件自去年偵結起訴後,歷經數次法官更換。目前鄭文燦與其他四名被告皆因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被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如今,監聽證據的合法性已成為本案後續審理最重要的攻防關鍵。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