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調整公務人力結構,鬆綁員額配置以活化政府用人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考試院於18日院會通過了「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修正草案,旨在放寬現行公務機關的人力結構規範,賦予各機關在用人上更大的彈性,以更貼近實際業務需求。此修正案將在與行政院會銜發布後正式施行。
考試院說明,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及政府業務日益專業化,原有的人力配置規範已難滿足當前需求。為強化機關延攬及留住中高階專業人才的能力,本次修正的核心在於調整不同官等間的員額比例。主要作法是調降委任官等(第一至五職等)的最低配置比率,從而釋出更多員額空間,用以增加薦任官等(第六至九職等)及簡任官等的人力。
具體而言,修正重點包含全面性調降委任官等員額配置比率,特別是在工程、環保、社福等攸關民眾生命安全的機關,降幅更大,以強化其專業承辦能量。同時,也放寬了薦任官等中高階職務(第八、九職等)的配置空間,並針對中央各級機關及地方政府的簡任非主管職務設置進行了合理性調整。
考試院表示,此次修法是為了優化政府整體人力結構,增強人才運用的彈性,以應對日益多元的政務挑戰。期望透過這些調整,不僅能提升機關運作的效率與效能,更能為公務體系注入新的活力,促進各項業務的順利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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