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保險箱竊案震驚社會 臺中地院裁定羈押兩名嫌犯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日前發生的千萬元保險箱重大竊案,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今(17)日發布聲明,承審法官在訊問後,認定楊姓與羅姓兩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再犯之虞,因此裁定將兩人羈押。
本案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於114年9月10日提起公訴,法院以114年度易字第3220號案件受理。根據法院新聞稿指出,兩名被告在法官訊問時,已對其犯行坦承不諱,其供述與卷內證據相符。
法院進一步說明,兩名被告在犯案後,為了躲避追查,曾多次更換車輛,並藏匿於不同的地點及汽車旅館,顯有逃亡事實。其中,楊姓被告更將手機SIM卡折斷,並刪除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意圖湮滅證據。
在審酌羈押必要性時,法官考量楊姓被告自述因缺錢而犯案,而羅姓被告則有多項竊盜前科,認定兩人均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的高度可能性。此外,本案為侵入住宅的竊盜行為,犯罪金額高達千萬元,不僅嚴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權,也對其居住安寧造成重大妨害。基於上述理由,法院認為有羈押之必要,以確保後續的司法程序得以順利進行。
法院最後補充,若被告不服羈押裁定,可於十日內以書狀敘明理由,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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