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中市府持續重視兒少權益 社會局:遴選機制調整更包容多元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23)日召開臨時會,市議員黃守達於臨時動議時關心台中市兒少代表職權議題。
社會局表示,台中市政府一直以來都很重視兒少權益,並依據兒少權法設置兒權會,遴聘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2至4名兒少委員,惟因過往兒少委員有年滿18歲仍續任的現象,且因遴選方式過於單一,導致兒少委員同質性過高及代表性不足等問題。
為能讓更多特殊處境兒少的聲音被聽見,市府重新檢討遴選制度,參照衛福部及其他縣市做法,由教育、社政、原住民等主管機關及社福團體,推薦身障、原住民及國中小等年齡較幼的兒童,以更加包容、多元及衡平的方式,保障參與條件相對不利的兒少族群。
社會局強調,並未排除兒少社區參與培力代表發聲的機會,而是採取更多元化的社會參與機制。他們除了參與社區事務,相關局處研議與兒少相關政策時,也可邀請與會提供意見,讓兒少表達意見的管道不限於兒權會,而是能將參與視角拓展至更多公共政策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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