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長柯文哲貪污案開庭,法院公告旁聽辦法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今日發布公告,針對前市長柯文哲被控貪污等案(案號: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已排定首次開庭審理的日期。為因應社會高度關注並維持法庭秩序,院方將採取核發旁聽證的方式,讓民眾依規定入場旁聽。
根據法院公告,此案的首次審理程序定於民國1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2時,以及同年10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全日審理)。開庭地點均在臺北地方法院第7法庭,並同步於第1法庭設置延伸法庭,以容納更多關心此案的民眾。
由於法庭席位有限,有意旁聽者必須事先登記並領取旁聽證。法院已公布登記作業的官方網址,民眾可透過線上系統進行申請。院方強調,開庭當日僅限持有旁聽證者進入法庭旁聽,此舉旨在確保審理程序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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