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應曉薇獲准停止羈押!天價保釋金曝光,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備受矚目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市議員應曉薇涉貪案,在羈押數月後迎來重大轉折。台北地方法院於昨日(9月5日)裁定,兩人均獲准停止羈押,但需分別支付高達新台幣7000萬元及3000萬元的保證金。此外,法院更祭出嚴格的限制條件,包括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首度對兩人採用科技設備監控,也就是俗稱的電子腳鐐。
法院在裁定理由中指出,本案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因此自今年1月起陸續對柯文哲及應曉薇執行羈押。然而,隨著審理進度推進,與兩人涉案情節相關的重要證人,如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佳敏及前台北市政府顧問王尊侃等人,均已完成交互詰問程序,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的保全。
合議庭認為,在重要證人詰問完畢後,柯文哲及應曉薇兩人串供、滅證的可能性已大幅降低。雖然檢方主張仍有其他證人待傳喚,但法院認為,不能僅因尚有證人未到庭,就認定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的被告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至於被通緝中的證人許芷瑜,法院認為其能否到案尚不可知,以此作為繼續羈押的理由,同樣不符比例原則。
綜合考量全案卷證及訴訟進度,法院最終裁定,以高額保證金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應足以對柯文哲及應曉薇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束力,確保未來審理及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除了天價保釋金外,兩人還必須遵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騷擾或探詢案情等規定,並配戴電子腳鐐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法院也特別強調,若兩人於停止羈押期間違反任何規定,例如無故不到庭、違反限制住居或出境出海命令,或不遵守科技監控等事項,將可能再次被執行羈押。本案由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受命法官許芳瑜組成的合議庭做出裁定,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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