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輪調令基層警心慌慌,士氣與效率雙重打擊成隱憂
新華報導\特稿
當台中市警局新任局長吳敬田宣布暫緩實施第2次「6年條款」輪調時,全台警界為之震動。這項看似單純的人事政策調整,背後卻隱藏著職務輪調制度對基層員警士氣與工作效率的深層衝擊,值得社會各界深思。
職務輪調制度原本立意良善,旨在透過「橫向」工作調動增加職務挑戰性,讓員工學習更多技能並增加歷練機會。然而,當這套源自企業管理的理論移植到警察組織時,卻產生了始料未及的副作用。根據相關研究顯示,強制性的職務輪調往往會對員工的工作滿意度與家庭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而這種影響在警察這個高壓力職業中更為明顯。
從台北市2021年開始徹底執行6年輪調政策,到台中市去年10月因應重大風紀事件而跟進實施,再到如今的暫緩執行,這一連串政策變化反映出輪調制度在實務運作上的困境。基層員警在社群媒體上的強烈反彈,不僅僅是對個人生活安排的不滿,更深層地反映出這項政策對警察士氣的重大衝擊。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公務員制度中的3年輪調機制雖然行之有年,但其配套措施相對完善,且社會文化背景與台灣有所不同。反觀台灣的警察輪調政策,往往缺乏充分的配套措施與緩衝機制,導致政策美意與實際效果產生落差。
更令人擔憂的是,頻繁的職務調動可能影響警察的專業能力累積與在地化服務品質。警勤區員警需要長時間經營與社區的關係,建立民眾信任,而強制輪調可能中斷這種珍貴的警民關係,進而影響治安維護的整體效果。
當前警界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在風紀預防與員警工作穩定性之間取得平衡。單純依賴輪調制度來防範風紀問題,可能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真正的解決之道應該是建立更完善的監督機制、強化內部稽核制度,以及提升警察職業倫理教育,而非一味地透過調動來規避風險。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