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判決:前男友因感情糾紛聯手殺害前女友,主謀遭判無期徒刑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殺人案件中,被告賴志忠因感情糾紛,與同案張錫麒共同殺害前女友鄭雅尹。法院審理認定,賴志忠因情感關係破裂,懷疑鄭雅尹未處理清楚芭樂集貨場財務問題,且感覺被利用,萌生殺人動機。賴志忠不僅參與殺害鄭雅尹,還毀壞其車輛,並拋棄其手機,構成多項罪名。
法院判決賴志忠共同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同時,因毀損他人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張錫麒因共同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附加監護處分3年。
此案因其殘忍手段和複雜情節,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法院強調對情感糾紛引發暴力行為的嚴厲打擊。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