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四次主動函送檢調司法 絕無包庇查辦台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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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昨(8)日有媒體稱台鹽與國營會包庇台綠,經濟部說明,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且經濟部要求台鹽四次主動提送檢調偵辦,沒有所謂包庇拖延的情況。
經濟部說明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擬引進民股一案,經濟部自始即未核定,而陳啓昱前董事長與台泥簽訂嘉義義竹漁電共生案場將造成台鹽公司損失也是經濟部主動展開調查。
經濟部表示本案合約數目眾多且案情複雜,部分內容需司法調查釐清,因此責成臺鹽公司積極整理相關事證後,即由臺鹽公司於112年3月將臺綠公司民股承攬工程疑有利益輸送情形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偵辦。
後續指派國營司原主管電業經營的吳國卿先生擔任台綠公司董事長,賡續釐清案情,並協助台綠公司進行中的案場推動進度。
而台綠公司亦於 113 年 5 月向法務部調查局提出其前經理人疑於台泥嘉謙 EPC 工程合約隱匿不實之書狀。台鹽公司113年間亦2度向檢調移送台綠公司前經理人疑有舞弊情事。
經濟部強調已多次要求台鹽公司公股對可能有違法造成公司損失之情事,均應主動清查並追究損失,目前全案移送偵查中,尊重司法調查,維護台鹽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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