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不是這樣喔!」 台灣民主的憲政邊界在哪裡?
新華報導\專欄 726大罷免塵埃落定,25個罷免案全數敗北,但真正引發政治風暴的,卻是總統賴清德在事後的一句話: 「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不是這樣喔!」 這句看似平常的表述,在台灣政壇掀起軒然大波,也讓人重新思考一個根本問題:台灣的民主,究竟是什麼? 這句話的爆炸性,在於它挑戰了台灣民眾最基本的民主認知。從小學公民課開始,「少數服從多數」就被奉為民主鐵律,選舉結果出爐,敗者認輸,勝者執政,這是再自然不過的邏輯。但賴清德卻在罷免大敗後說出這樣的話,難怪會被解讀為「輸不起」、「不認帳」,甚至有人質疑他是否要「搞戒嚴」。 然而,如果我們跳脫情緒性的反應,深入探究這句話的憲政意涵,會發現事情遠比表面複雜。賴清德的發言,實際上觸及了現代民主理論的核心議題:多數決的界限在哪裡? 從憲政民主的角度來看,賴清德的論述並非全然無據。美國開國元勛之一的麥迪遜早就警告過「多數人暴政」的危險,認為純粹的多數決可能淪為壓迫工具。這也是為什麼現代民主國家都建立了憲法、人權法案、司法審查等制衡機制,就是要防止多數人濫用權力,侵犯少數人的基本權利。 以美國為例,即使國會通過法案,最高法院仍可基於憲法宣告其違憲無效。德國的憲法法院更是明文規定,某些基本權利條款具有「永恆條款」性質,即使修憲也不能觸碰。這些設計都在說明一個道理:民主不等於多數決萬能,還有更高層次的憲政原則需要遵守。 台灣的憲政體制同樣體現了這種思維。中華民國憲法不僅規定了五權分立的政府架構,更明文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憲法增修條文更是設下了高門檻,需要立法院4分之3同意提出,再經公民投票過半數通過才能修改。這些設計都在限制多數決的適用範圍,確保某些核心價值不會因為政治風向改變而動搖。 從這個角度來看,賴清德強調「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確實有其憲政理論基礎。問題在於,他沒有清楚說明這個原則適用於哪些情況,也沒有解釋在726罷免的脈絡下,這句話的具體意涵是什麼。 更關鍵的是時機問題。在罷免剛剛失敗的敏感時刻,任何看似質疑多數決的言論都會被放大檢視。即使賴清德的本意是在闡述憲政民主的複雜性,但在這個時機說出來,很難避免被解讀為對選舉結果的不滿,或是為自己政治挫敗尋找藉口。 這種解讀並非完全無理。畢竟,賴清德是在民進黨支持的罷免案全面潰敗後說出這番話,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他是在為失敗找理由。更何況,他在「團結10講」中提到這個概念時,正值藍白...
似曾相識,5/30徐姓議員,好像才如法炮製,哈哈,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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