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市府說明有關豆乾食品工廠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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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豆乾食品工廠一案,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接獲通報後便立即派員前往工廠進行原物料管理、製程、包裝品管及現場環境衛生稽查,稽查結果並未發現有病媒出沒痕跡,且隨機抽檢現場豆乾成品,亦未見病媒等異物。
食安處指出,雖未見病媒等異物,但是發現有排水溝未加蓋、電風扇積塵、排風扇未加紗網等缺失事項,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業者應於2月21日前改正完妥 ,屆期如複查仍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以上兩段為1/15 台中市食安處稽查台糖豬肉片密錄器影像
食安處呼籲,要求業者落實病媒防治與防止異物入侵措施,避免相同事件再發生,維護民眾消費權益。
影片說明者:食品藥物安全處 秘書蔡文哲
食安處說明,陳情人所反映的豆干產品,是由高雄市小港區業者進行分裝及包裝,基於源頭管理,將續移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釐清豆干異物入侵原因,以維護民眾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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