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事件的始末及政府道歉作為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二二八事件的始末可以分為幾個主要階段:
事件起因:1947年2月27日,台灣專賣局查緝非法香煙,查緝過程中發生衝突,導致一名女性販賣者被打傷,激起民眾的不滿。當晚,民眾聚集在台北市,要求政府對此事件作出回應。
抗議擴大:隨著民眾的不滿情緒升高,抗議活動迅速擴展至全台灣,民眾要求政治改革、經濟改善以及對官僚腐敗的控訴。抗議活動在最初幾天內相對和平,但隨後局勢惡化。
政府鎮壓:國民政府對抗議活動進行武力鎮壓,派遣軍隊進入台灣,造成大量平民傷亡。據估計,事件期間的死亡人數在數千人至數萬人之間,具體數字至今仍有爭議。
後果與影響:事件後,國民政府在台灣實施了長期的戒嚴政策,進入白色恐怖時期,對異議人士進行打壓,許多人被逮捕或失踪。事件對台灣社會造成深遠的影響,成為台灣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
至於政府的道歉作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認識逐漸改變。1995年,時任總統的李登輝首次對二二八事件表示道歉,承認政府在事件中的錯誤。
2003年,行政院成立了「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並在2007年正式宣布2月28日為「二二八和平紀念日」,以紀念事件並促進社會和解。
此外,政府也進行了一些補償措施,對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經濟賠償和精神慰藉。這些行動標誌著對歷史的反思和對受害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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