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還肇逃!彰化男重判9年6個月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彰化一名黃姓男子今年3月酒後駕車,撞上走在路邊的一對夫婦,造成1死1傷的悲劇,事後他非但沒有下車察看,反而駕車逃離現場。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近日審結,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合併重判他有期徒刑9年6月。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在今年3月16日與朋友聚會飲酒後,明知酒後不得駕車,卻仍在晚間7點30分左右開車上路。約一分鐘後,他駕車行經彰化縣和美鎮一處巷弄時,因超速又未注意車前狀況,高速撞上同向靠邊行走的黃姓夫婦。
撞擊力道相當猛烈,導致黃姓先生彈飛撞上汽車擋風玻璃,再摔落一旁水溝,送醫後因頭部外傷併發急性呼吸窘迫症,搶救至4月6日仍宣告不治。他的妻子也因撞擊受傷。
事故發生後,黃姓男子僅在現場短暫停留6秒,隨即駕車逃逸。警方當晚找到他並進行酒測,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7毫克。
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姓男子酒後駕車致人於死,判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肇事逃逸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最終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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