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十公尺禁停爭議多 民怨停車難、取締標準模糊 議員籲檢討改善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不是不守法,是根本不知道界線在哪!」台中市近來因路口「十公尺禁止停車」規定引發大量民怨,市議員陳雅惠指出,該規定雖屬法定標準,但多數路口並無清楚紅線或警示標誌,民眾難以判斷正確停車位置,卻常因誤踩紅線地雷被告發,導致取締爭議頻傳。
新任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由警察局公關室主任李珏民、第三分局長謝有筆陪同拜訪市議會警消環衛委員會副召集人陳雅惠議員,針對警政相關議題交換意見,並爭取支持。
陳雅惠表示,市區停車位供不應求,尤其下班尖峰時段,許多民眾被迫停在轉角、建物騎樓或出入口前,由於沒有畫紅線、沒有設標示,卻因此遭檢舉開罰,讓民眾叫苦不已。她呼籲檢討法規與檢舉制度,避免衍生更多民怨。
陳雅惠指出,有不少民眾反映檢舉風氣過盛,甚至擔心因與特定議員熟識而「被針對」開單。有居民坦言,連在臉書表態支持民代都不敢,「怕一按讚,車子就被盯上」,顯示民間對執法中立性的疑慮逐漸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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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任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右二),由市警局公關室主任李珏民(左二)、第三分局長謝有筆(左一)陪同,拜訪市議員陳雅惠(右一) |
對此,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警方了解民眾對停車空間的實際需求,也關注執法爭議。他強調,路口十公尺禁停規定是為保障行車視距與用路人安全。
吳敬田進一步說明,目前已請各分局盤點市區易誤判的路口與轉角,並將與交通局協調增設標線、調整配置,盡可能在維持安全的前提下,釋放更多合理車位。他強調:「執法要依法,也要合情合理,不能讓民眾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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