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杜絕噪音車擾寧 中市環保局與警監單位聯手加強取締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10)日市政總質詢,市議員賴順仁關心改裝車炸街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環保局表示,市府已增購相關噪音監控設備,目前設置固定式智慧監錄設備50處、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設備27組,並搭配聯合警察單位、監理單位的路邊攔檢作業,多元噪音管制作為以維護民眾生活安寧,後續將持續編列預算添購相關監控設施,以增加車輛噪音取締執法覆蓋率。
另針對車輛改裝引擎、閥門及排氣管等行為,也函請交通部監理單位將此一改裝行為列入違規裁罰事項,從源頭阻止違規噪音車。
環保局指出,依據「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6條規定,車輛噪音超標處1,800至3,600元,另使用未經認證排氣管的車輛依同法第23條規定,可告發裁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但因罰款額度不高,經取締處分後仍有再犯情形,環保局將儘速函請環境部修法提高罰則強度,並建議參考現行警察單位針對酒駕車輛進行扣車的作法,請中央主管機關研議針對情節嚴重車輛進行相關處置。
警察局說明,該局去年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共137場次,較112年73場次增加64場;113年取締噪音車輛515件,較112年386件增加129件;113年取締改裝車輛2,162件,較112年1,868件增加294件,成效良好。另今年1至5月已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共53場次,取締噪音車輛105件、取締改裝車輛1,050件,稽查強度大幅提升,展現該局打擊噪音車輛與非法改裝車的執法決心。
此外,警察局、環保局及台中區監理所每月持續規劃辦理12場次「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持續強化查緝高噪音車輛機制,並結合每月6至8次全局取締酒駕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針對民眾反映的高噪音車熱點,輔以移動式測照與守望勤務,強化各項攔查取締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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