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非洲豬瘟應變失當,4名官員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
新華報導\1987創刊
監察院於115年2月11日公告,針對臺中市政府前農業局局長張敬昌、前環境保護局局長陳宏益、前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林儒良及組長周百俊,因處理非洲豬瘟災害相關事宜涉有重大違失,已於115年2月5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振昌所提的彈劾案,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張敬昌身為臺中市農業局局長及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在全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上,多次提供的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引發2位獸醫師(佐)公開質疑政府疫調有誤。此外,他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竟任由下屬擅自前往應保持靜置乾燥的案例場進行消毒,此舉不僅影響了對案例場病毒是否清零的判斷,更使防疫處境雪上加霜,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陳宏益擔任臺中市環保局局長及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在記者會中強調114年案例場的稽查結果均合格,並聲稱近3年來稽查24次均無廚餘蒸煮問題。然而,環境部隨後指出臺中市環保局並未依規定頻率稽查廚餘蒸煮。在公告禁止廚餘養豬初期,陳宏益竟指示以挖坑露天「貯留(堆肥)」方式去化大量廚餘,此舉不僅引發民怨,更遭環境部現場確認不符堆肥規範,且恐加劇疫情傳播,嚴重損害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周百俊為臺中市動保處組長,負責審核豬隻傳染病防疫及疫情調查業務。他在114年10月11日、13日及14日接連獲報案例場豬隻死亡,且數量已超過化製警示標準,卻未能警覺或質疑轉述的疫病訊息,坐視該處獸醫遭拒訪視及採檢。林儒良處長知悉上述情況後,卻因循敷衍,藉口非屬甲類動物傳染病無法強制採樣送檢,錯失公權力強制採檢的先機,為後續疫情爆發埋下禍根。案例場爆發非洲豬瘟後,周百俊未能詳實審核疫調資訊,林儒良也未能綜觀全局、查察矛盾之處,導致防疫機關的疫調報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損及政府威信及防疫時效。
此外,臺中市農業局局長張敬昌轉達中央防疫指令「勿擾動案例場」後,綜理處務的林儒良處長,未能思考如何在防疫關鍵時刻指揮監督所屬員工遵照辦理,反而推託「透過LINE群組傳達各單位主管,由各主管下達屬員」以卸責。周百俊組長更傳達「明日記得開車消毒」的誤導訊息,導致同仁擅自前往案例場消毒的烏龍事件,引發社會譁然,兩人均核有重大違失。
綜合上述,張敬昌、陳宏益、林儒良、周百俊等4人的行為,嚴重損害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的信賴,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構成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應受懲戒事由,因此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此次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顯示此事件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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