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交通局風暴:首長性騷霸凌,上級涉嫌縱容遭彈劾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近日爆發重大官箴風暴,前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張應當,遭控長期對多名部屬進行性騷擾及職場霸凌;其直屬上級,交通局局長葉昭甫,則被指控獲悉後未盡督管之責,涉嫌包庇縱容,導致惡行持續超過兩年。監察院經調查後,於本月10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葉宜津所提彈劾案,認定兩人均有重大違失,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為地方政壇投下震撼彈。
根據監察院公告的彈劾案文,張應當自109年6月起擔任公捷處處長,至113年11月止,期間濫用其機關首長的絕對權力,對至少6名女性同仁施以言語及肢體上的性騷擾。這些不當行為不僅讓受害者承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更將理應專業、安全的公務機關,變質為充滿敵意與脅迫的惡劣工作場所。除了性騷擾,張應當的領導風格更充斥著霸凌文化。他被指控常態性地對同仁大聲咆哮、以髒話辱罵男性部屬,並要求員工必須「隨時」回應其LINE通訊,否則便遭嚴詞羞辱。
此外,他還被控訴當眾撕毀或丟擲公文,令承辦人尊嚴掃地;對拒絕其不當示好的女同事進行報復,刻意挑剔工作細節並公開羞辱;更動輒以懲處或降調來威脅不願配合的同仁。這些行為已遠遠超出正常監督管理的界線,構成一個充滿威脅、侮辱與孤立的敵意環境,嚴重侵犯了公務員應享有的基本勞動人權與人格尊嚴。
案件的另一位核心人物,是張應當的直屬上級、臺中市交通局局長葉昭甫。監察院指出,葉昭甫早已透過多名受害者的陳情,知悉張應當的種種不法行為。然而,他對於「性騷擾」的指控,不僅未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甚至在調查中辯稱「事前不知情」。而在「職場霸凌」方面,他也僅止於口頭提醒,並未依法啟動內部調查程序或進行後續追蹤,實質上容任了張應當的違法行為持續惡化。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態度,導致受害者申訴無門,內部申訴機制形同虛設,更讓監察院質疑其有迴護下屬之嫌。長達兩年多的延遲處理,顯示其在監督管理上出現了嚴重失職。
監察院最終認定,張應當濫用權勢,其性騷擾與職場霸凌行為,以及葉昭甫的監督不周與縱容,均已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中對於品位、誠信及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符合《公務員懲戒法》應受懲戒之事由。隨著全案進入懲戒法院,這起事件不僅揭示了公部門內權力失衡的醜陋一面,也將嚴格檢驗政府對於保護基層公務員、落實職場平權的決心與能力。





.png)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